财税专家称,央地财政关系难点在事权分不清
“我到过很多地方调研,有一些县自有财力达不到每年财政支出总额的5%,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甚至达不到1%——99%都靠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怎么发展经济?但如果发展也拿不到(财政收入) ,干脆就不发展,等转移支付就可以,这不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
近日,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的第四届财经发展论坛上,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院长高强如是说。他是在谈到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时,举了上述例子。
高强曾长期在财政部门任职,担任过财政部副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十分熟悉财税体制改革。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曾经直接参与影响深远的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高强表示,现在的分税制与之前不同,属于地方政府的税种越来越少,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越来越多,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上升。这造成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规模越来越庞大,今年可能接近6万亿元。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是,财政资金集中到中央再返还到地方过程漫长、效率较低、法制化程度不够,经常变化调整,从而使得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其实,2014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正在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和使用,并要求研究制定转移支付条例,条件成熟时推动上升为法律。
高强在论坛上表示,中央提出建立权责明晰、财力协调、地区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而建立这一关系难题首先在目前中央与地方职责不清晰,即事权不清。
“从教育、卫生、社保、农业、文化等来看,目前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都做,如何划分确实很困难。我认为事权应该分为决策权和管理权,决策权属于中央和省级政府,日常管理权由市县政府承担,未来谁决策就由谁承担相应支出责任,政策不变动时按照原有财力分布执行,政策改动后,谁改变政策谁就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高强说。
2016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央地财政事权划分也正式启动。这份意见提出,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逐步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出入境管理、国防公路、国界河湖治理、全国性重大传染病防治、全国性大通道、全国性战略性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或上划为中央的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
去年国务院选取国防、国家安全、外交、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率先启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今明两年,国务院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而2019~2020年,则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近日,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的第四届财经发展论坛上,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院长高强如是说。他是在谈到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时,举了上述例子。
高强曾长期在财政部门任职,担任过财政部副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十分熟悉财税体制改革。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曾经直接参与影响深远的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高强表示,现在的分税制与之前不同,属于地方政府的税种越来越少,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越来越多,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上升。这造成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规模越来越庞大,今年可能接近6万亿元。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是,财政资金集中到中央再返还到地方过程漫长、效率较低、法制化程度不够,经常变化调整,从而使得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其实,2014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正在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和使用,并要求研究制定转移支付条例,条件成熟时推动上升为法律。
高强在论坛上表示,中央提出建立权责明晰、财力协调、地区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而建立这一关系难题首先在目前中央与地方职责不清晰,即事权不清。
“从教育、卫生、社保、农业、文化等来看,目前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都做,如何划分确实很困难。我认为事权应该分为决策权和管理权,决策权属于中央和省级政府,日常管理权由市县政府承担,未来谁决策就由谁承担相应支出责任,政策不变动时按照原有财力分布执行,政策改动后,谁改变政策谁就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高强说。
2016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央地财政事权划分也正式启动。这份意见提出,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逐步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出入境管理、国防公路、国界河湖治理、全国性重大传染病防治、全国性大通道、全国性战略性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或上划为中央的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
去年国务院选取国防、国家安全、外交、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率先启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今明两年,国务院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而2019~2020年,则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加强财税金融政策联动 推动军民融合深化
11月26日在“2017天府金融论坛”的“金融助力军民融合发展专业论坛”上,工信部赛迪研究院副院长刘文强深度剖析了军民融合财税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及未来机遇。他认为,金融在军民融合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重要的助推作用,但财税金融政策和军民融合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之间不匹配。他建议,为解决这一“供需”矛盾,应成立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联动,对优势民企“参军”提供财政补助。
从单一到多元 金融助推军民深度融合
“以美国为例,美国军方独有的技术只有15%,80%的技术都是军民共用。美国80%的信息化技术来自民间,军工完全同民间的技术形成深度融合。”刘文强说。
他认为,2017年应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今年年初,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成立,各省市军民融合机构纷纷成立。国防科技工业局出台“十三五”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发布推进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的意见,多地出台军民融合发展规划。
金融作为实现军民融合关键要素之一,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重要的助推作用。2016年7月,中央发布的《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扩大引入社会资本,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落实军民融合发展资金保障。今年8月,《“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发挥金融创新对科技军民融合的重要助推作用,开展科技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试点。
刘文强说:“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从单一的财政资金支持为主,逐渐转化为银行低息贷款和多元化证券融资,到目前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并重,共同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他以四川为例,四川省和绵阳市在军民融合财税金融创新上走在全国前列。四川省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在符合条件地区建立科技支行、军民融合支行和科技保险支公司;绵阳市开办首个军民融合担保支公司,已为40余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过一千亿元,推出19款专属保险产品,涵盖军民融合产品研发、产品责任、信用保证等环节。
资本市场成为军民融合加速发展的“助推剂”。华融证券常务副总经理张建军还介绍了各大军工集团加快资本运作的有关情况。
供需不匹配 资金“一大一小”矛盾突出
从全国情况来看,刘文强表示,财税金融创新水平与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需要之间的差距还相当大,而核心问题是财税金融政策和军民融合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之间不匹配。
这种不匹配,主要体现在“民参军”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大”与财税金融支持“小”的不匹配。未上市的民营中小型企业融资是关键问题所在。民营企业前期投资与潜在收益不匹配。中小企业一般有技术、缺资产等,在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方面不具优势,符合“民参军”项目高风险高投入特点的金融产品缺乏。
绵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何苗介绍,目前军工业融资方式总体仍以财政支持为主,体制内“军转民”企业获得融资的成本比较低,但“民参军”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渠道和途径还比较狭窄,从银行融资成本较高。
刘文强说,从目前政策资金支持手段看,财政政策重点支持装备预研、条件保障、技术改造等费用,重点支持对象是军工集团。从税收政策看,“免税范围狭窄,民企承担武器装备保养和维修,没有税收优惠政策。‘民参军’企业军品增值税退税流程复杂,少则一年,多则三四年,影响企业资金流通。”
从金融支持看,金融机构低息贷款主要支持军工集团。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近年来虽不断涌现,但基金之间缺乏协同,基金项目实投过程缺乏精准性,针对军民融合项目的PE和VC等产品缺乏,PPP模式目前尚处于摸索试验阶段,效果有待检验。
建议成立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
针对金融支持军民融合存在的问题,何苗认为,推进军民融合产业战略深度发展必须打开融资模式,可分为三个步骤,首先从财政投入为主逐步转化为间接融资为主,其次从间接融资为主转化为间接融资加直接融资模式,最后从传统融资模式转化为非传统融资模式。
刘文强建议,成立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借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家层面成立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地方军民融合相关基金跟投。
二是建议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联动。利用税收支持方式引导社会投资,对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支持国家军民融合项目,重大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民参军”等领域建设的,实行投资收益税减免。用财政补助鼓励“民参军”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用考核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为军民融合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三是对优势民企“参军”提供财政补助。对民企开展军民融合相关检测认证、样机试制、定型等业务,给予财政补助。对航空、船舶等设施和装备贯彻国防需求的投资项目给予差额补贴。
此外,刘文强还建议,推广应用保险机制,创新保险产品。对民参军企业提供的军选民用技术和产品,引导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民参军”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提供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可发展供应链金融,围绕核心企业和重大工程建设,设计和提供面向供应链系统成员的一揽子融资解决方案;鼓励金融机构改革风险管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设立军民融合进入创新与服务部门和团队,调整风险管控机制,从长远方面提供战略支持。”刘文强说。
从单一到多元 金融助推军民深度融合
“以美国为例,美国军方独有的技术只有15%,80%的技术都是军民共用。美国80%的信息化技术来自民间,军工完全同民间的技术形成深度融合。”刘文强说。
他认为,2017年应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今年年初,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成立,各省市军民融合机构纷纷成立。国防科技工业局出台“十三五”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发布推进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的意见,多地出台军民融合发展规划。
金融作为实现军民融合关键要素之一,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重要的助推作用。2016年7月,中央发布的《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扩大引入社会资本,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落实军民融合发展资金保障。今年8月,《“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发挥金融创新对科技军民融合的重要助推作用,开展科技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试点。
刘文强说:“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从单一的财政资金支持为主,逐渐转化为银行低息贷款和多元化证券融资,到目前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并重,共同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他以四川为例,四川省和绵阳市在军民融合财税金融创新上走在全国前列。四川省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在符合条件地区建立科技支行、军民融合支行和科技保险支公司;绵阳市开办首个军民融合担保支公司,已为40余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过一千亿元,推出19款专属保险产品,涵盖军民融合产品研发、产品责任、信用保证等环节。
资本市场成为军民融合加速发展的“助推剂”。华融证券常务副总经理张建军还介绍了各大军工集团加快资本运作的有关情况。
供需不匹配 资金“一大一小”矛盾突出
从全国情况来看,刘文强表示,财税金融创新水平与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需要之间的差距还相当大,而核心问题是财税金融政策和军民融合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之间不匹配。
这种不匹配,主要体现在“民参军”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大”与财税金融支持“小”的不匹配。未上市的民营中小型企业融资是关键问题所在。民营企业前期投资与潜在收益不匹配。中小企业一般有技术、缺资产等,在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方面不具优势,符合“民参军”项目高风险高投入特点的金融产品缺乏。
绵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何苗介绍,目前军工业融资方式总体仍以财政支持为主,体制内“军转民”企业获得融资的成本比较低,但“民参军”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渠道和途径还比较狭窄,从银行融资成本较高。
刘文强说,从目前政策资金支持手段看,财政政策重点支持装备预研、条件保障、技术改造等费用,重点支持对象是军工集团。从税收政策看,“免税范围狭窄,民企承担武器装备保养和维修,没有税收优惠政策。‘民参军’企业军品增值税退税流程复杂,少则一年,多则三四年,影响企业资金流通。”
从金融支持看,金融机构低息贷款主要支持军工集团。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近年来虽不断涌现,但基金之间缺乏协同,基金项目实投过程缺乏精准性,针对军民融合项目的PE和VC等产品缺乏,PPP模式目前尚处于摸索试验阶段,效果有待检验。
建议成立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
针对金融支持军民融合存在的问题,何苗认为,推进军民融合产业战略深度发展必须打开融资模式,可分为三个步骤,首先从财政投入为主逐步转化为间接融资为主,其次从间接融资为主转化为间接融资加直接融资模式,最后从传统融资模式转化为非传统融资模式。
刘文强建议,成立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借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家层面成立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地方军民融合相关基金跟投。
二是建议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联动。利用税收支持方式引导社会投资,对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支持国家军民融合项目,重大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民参军”等领域建设的,实行投资收益税减免。用财政补助鼓励“民参军”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用考核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为军民融合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三是对优势民企“参军”提供财政补助。对民企开展军民融合相关检测认证、样机试制、定型等业务,给予财政补助。对航空、船舶等设施和装备贯彻国防需求的投资项目给予差额补贴。
此外,刘文强还建议,推广应用保险机制,创新保险产品。对民参军企业提供的军选民用技术和产品,引导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民参军”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提供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可发展供应链金融,围绕核心企业和重大工程建设,设计和提供面向供应链系统成员的一揽子融资解决方案;鼓励金融机构改革风险管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设立军民融合进入创新与服务部门和团队,调整风险管控机制,从长远方面提供战略支持。”刘文强说。
从价计征有利于发挥资源税功能
近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一个最大亮点,就是用法律的形式将“资源税一般实行从价计征”确立下来,这对于加快建立完善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发挥资源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作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由于计征条件的限制,我国资源税曾长期实行了陈旧落后的从量计征办法。我国自1984年10月1日起试点征收资源税,采用的就是从量计征办法。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明确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2011年9月,国务院对《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明确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征收办法。迄今为止,经过三十余年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我国资源税制要素、征管措施、配套政策和支撑手段等计征条件已完全成熟,用法律的形式将“资源税一般实行从价计征”确立下来势在必然。
所谓从量计征,是指以实物量单位为计税依据,固定单位税额为适用税率的一种计税办法。从量计征的实质是,能够准确反映企业资源使用量与税收负担之间的线性关系,也即开采资源愈多缴税愈多,开采资源愈少缴税愈少,能够在客观上起到激励企业提高资源开采效率的作用。目前,除了对经营分散、难以控管的极少数应税产品,继续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外,其余绝大部分应税产品均实行了从价计征办法。
但不可否认的是,从量计征办法存在一个内在的致命缺陷,那就是不能真实反映资源价格变动情况和稀缺程度,无法准确计量和确认资源消耗企业资源利用状况和生态环境成本。用税收术语来讲,也就是缺少税收收入弹性。这是从量计征被从价计征替代的根本原因。
从价计征,是指以价值量单位为计税依据,固定比例税率或超额累进税率为适用税率的一种计税办法。从价计征的实质是,能够将其“熔铸”成一个税收与资源价格相联动的自动调节机制,能够较好地体现资源税与资源使用之间的本质联系,符合税收收入随着国民经济增长而增长的税收收入弹性原则,能够从根本上消除从量计征办法下增加资源税收入唯一靠提高固定税额档次的弊端,真正体现资源税公平与效率原则。
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资源税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功能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从价计征办法下的资源税,由于形成了一个与资源价格相联动的自动调节机制,因而能够通过对资源级差收入水平的适度有效调节,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资源税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功能作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体落实到聚集“中间变量”因素的微观主体上,最终都是要通过市场主体与市场价格“信号”的“反馈回路”机制来实现。这其中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就是要充分发挥资源税制的功能作用。实行从价计征就是充分发挥资源税制功能作用的重大制度安排。因为就某一税种税制的功能作用而言,税收功能作用效果的好坏,取决于该税种计征效果的好坏。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后,因其能够较好地体现税收收入弹性、公平与效率原则,因而其发挥功能作用的强度和力度也就有了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了。
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环境保护税、环境责任险等相关环境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和功能互补作用。以资源税与环境保护税而言,资源税的功能作用主要是调节级差收入和优化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税的功能作用主要是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这就客观上需要两者间的协调配合和功能互补。事实上,资源税与环境保护税在税基和计税依据方面也是高度重合的,因而两者间也是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依存关系的,也就是说各自功能作用的发挥是不可分割的,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成为联结环境保护税、环境责任险等相关环境政策工具的“纽带”。
不过,在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的条件下,资源税的征收环节也由资源的开采阶段转移至“产成品”的销售阶段,这同时也为某些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设立销售公司)进行“合理避税”带来了制度性诱因。这就有必要通过健全完善相应的经济资源统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加强税源监控,遏制“合理避税”行为,提升资源税政策的有效性。
由于计征条件的限制,我国资源税曾长期实行了陈旧落后的从量计征办法。我国自1984年10月1日起试点征收资源税,采用的就是从量计征办法。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明确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2011年9月,国务院对《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明确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征收办法。迄今为止,经过三十余年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我国资源税制要素、征管措施、配套政策和支撑手段等计征条件已完全成熟,用法律的形式将“资源税一般实行从价计征”确立下来势在必然。
所谓从量计征,是指以实物量单位为计税依据,固定单位税额为适用税率的一种计税办法。从量计征的实质是,能够准确反映企业资源使用量与税收负担之间的线性关系,也即开采资源愈多缴税愈多,开采资源愈少缴税愈少,能够在客观上起到激励企业提高资源开采效率的作用。目前,除了对经营分散、难以控管的极少数应税产品,继续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外,其余绝大部分应税产品均实行了从价计征办法。
但不可否认的是,从量计征办法存在一个内在的致命缺陷,那就是不能真实反映资源价格变动情况和稀缺程度,无法准确计量和确认资源消耗企业资源利用状况和生态环境成本。用税收术语来讲,也就是缺少税收收入弹性。这是从量计征被从价计征替代的根本原因。
从价计征,是指以价值量单位为计税依据,固定比例税率或超额累进税率为适用税率的一种计税办法。从价计征的实质是,能够将其“熔铸”成一个税收与资源价格相联动的自动调节机制,能够较好地体现资源税与资源使用之间的本质联系,符合税收收入随着国民经济增长而增长的税收收入弹性原则,能够从根本上消除从量计征办法下增加资源税收入唯一靠提高固定税额档次的弊端,真正体现资源税公平与效率原则。
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资源税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功能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从价计征办法下的资源税,由于形成了一个与资源价格相联动的自动调节机制,因而能够通过对资源级差收入水平的适度有效调节,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资源税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功能作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体落实到聚集“中间变量”因素的微观主体上,最终都是要通过市场主体与市场价格“信号”的“反馈回路”机制来实现。这其中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就是要充分发挥资源税制的功能作用。实行从价计征就是充分发挥资源税制功能作用的重大制度安排。因为就某一税种税制的功能作用而言,税收功能作用效果的好坏,取决于该税种计征效果的好坏。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后,因其能够较好地体现税收收入弹性、公平与效率原则,因而其发挥功能作用的强度和力度也就有了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了。
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环境保护税、环境责任险等相关环境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和功能互补作用。以资源税与环境保护税而言,资源税的功能作用主要是调节级差收入和优化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税的功能作用主要是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这就客观上需要两者间的协调配合和功能互补。事实上,资源税与环境保护税在税基和计税依据方面也是高度重合的,因而两者间也是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依存关系的,也就是说各自功能作用的发挥是不可分割的,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成为联结环境保护税、环境责任险等相关环境政策工具的“纽带”。
不过,在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的条件下,资源税的征收环节也由资源的开采阶段转移至“产成品”的销售阶段,这同时也为某些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设立销售公司)进行“合理避税”带来了制度性诱因。这就有必要通过健全完善相应的经济资源统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加强税源监控,遏制“合理避税”行为,提升资源税政策的有效性。
全国税务系统收入规划核算工作会议在陕西召开
11月23日至24日,全国税务系统收入规划核算工作会议在陕西西安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回顾五年来收入规划核算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就做好收入规划核算工作作出批示。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认真贯彻税务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提升站位,服务大局,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扎实有效,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取得突破,减免税精细化核算稳步推进,各项基础性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税务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统筹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组织收入工作,加快推进会统核算信息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推动收入规划核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再立新功。
王陆进在会上指出,各级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着力打造科学有效的收入管理体系、独具特色的税收话语体系、响应迅速的数据服务体系、全面精准的会统核算体系、高效完备的人才培育体系,全面发挥收入规划核算职能作用。要抓好各项重点任务,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打造系列“拳头产品”,完善会统核算体系,加快建设核算分析平台,不断提升工作质量。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做好收入规划核算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部分单位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分管局领导和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王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认真贯彻税务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提升站位,服务大局,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扎实有效,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取得突破,减免税精细化核算稳步推进,各项基础性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税务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统筹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组织收入工作,加快推进会统核算信息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推动收入规划核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再立新功。
王陆进在会上指出,各级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着力打造科学有效的收入管理体系、独具特色的税收话语体系、响应迅速的数据服务体系、全面精准的会统核算体系、高效完备的人才培育体系,全面发挥收入规划核算职能作用。要抓好各项重点任务,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打造系列“拳头产品”,完善会统核算体系,加快建设核算分析平台,不断提升工作质量。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做好收入规划核算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部分单位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分管局领导和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D E S T I N A T I O N SThe Great Wall
|
T E S T I M O N I A L S
Happy People
Sherry Miller